掌上梅州讯 日前,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兴宁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让宪法精神浸润童心,以法治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屏障。

兴宁市检察院精心策划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兴宁市田家炳学校、实验学校60名学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接受宪法熏陶。当天上午,田家炳学校四、五年级的30名女生代表参观了“童心·齐昌”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站及未检办案区等场所,温馨的环境与丰富的展陈让同学们对未检职能有更直观了解。

“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在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抢答,“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等抽象法条化作趣味问答,法治种子在欢声笑语中悄然扎根。在随后的“防欺凌、防性侵”专属法治课上,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用情景模拟教会女生“机智周旋、设法脱身”“保留证据、勇敢求助”等自护手段。

“真正的自由源于对规则的尊重。”当天下午,活动迎来实验学校五、六年级的30名男生代表。同样的参观路线,不同的课程设计。对男生的成长特点,检察干警以“少年中国心,宪法伴我行”为主题展开授课。从“宪法为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讲起,借助电影《哪吒》中的情景,拆解青春期易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中“不动手就没事”“你情我愿不犯法”等常见认知误区,引导男生们认清“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的演变轨迹,将对宪法的信仰与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努力成长为守规矩、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
“请进来”的同时,兴宁市检察院主动“走出去”,推动宪法教育从“一时一地”向“常态长效”转变。
“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同学之间总会打打闹闹,如何界定是不是欺凌行为呢?”当天下午,检察干警从“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切入,为华侨中学2500余名师生送上“逐梦青春·与法同行”主题讲座。故意离间同学关系、强行索要财物、在社交网络上贬低同学......讲座紧密结合具体校园生活场景,引导学生划清行为边界,自觉抵制欺凌,善用法律维权。

普法工作不止于单向宣讲。讲座结束后,法治副校长与该校教师代表座谈,围绕如何护航青少年心理健康、在日常教育管理中融入法治精神、有效预防与处置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学校遇到的实际涉法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让宪法精神在校园落地生根。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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