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11时许,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一农田突然着火。接报后,西阳镇第一时间组织专职消防队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经全力扑救,现场明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3亩,其中农田2.7亩,路边绿化带0.3亩。


经工作人员走访调查和现场勘探,确认上述火情系由该农田承包方葛某某擅自野外用火所致。经查明,为便于该地块后续耕种,葛某某对整理出来的两堆杂草进行焚烧,用火后未彻底清除火源便离开。由于天干物燥、风力助长,残留的火星逐渐复燃,并迅速蔓延至周边杂草及路边绿化带,最终引发火情。
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针对此次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的行为,西阳镇人民政府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从重处罚。
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秋冬季节气候干燥,草木干枯易燃,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火禁火规定,不在山区、林区违规用火,严禁焚烧杂草、乱丢烟头、违规野炊烧烤等危险行为。如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共同守护生态环境与公共财产安全。
通讯员:邹昀昀
编辑:杨舒琳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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