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收到关于何海宏、谢远金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何海宏、谢远金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予以公示。
今年8月22日下午4时许,大何、小何两兄弟在兴宁市黄槐镇禾村村河段追逐时不慎落水。附近经过的谢远金和何海宏发现有人落水后,立即开展救援。谢远金跳入水中,先游向离岸较近的哥哥大何,一手托住其腋下,一手搂住其腰下,奋力护送上岸。何海宏跳入水中寻找弟弟小何多时未果,稍微恢复体力的谢远金再次跳入水中,最后在离岸边约10米处石阶的水草附近找到了小何。两人迅速把小孩抬到岸上,一起对两个小孩进行心肺复苏。120救护车到来后,他们又一起将兄弟两人送往医院救治。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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