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货运企业驾驶员、驾校学员及教练等“零距离”旁听一危险驾驶案庭审,同步发放预防酒驾醉驾宣传手册,以“沉浸式”法治教育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饮酒后驾车与朱某(另案处理)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双方下车查看、协商。期间,陈某察觉对方可能同样涉嫌酒驾,遂委托朋友到场处理,自己则步行离开现场,继续去饮酒。数小时后,陈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测,陈某属醉酒驾驶。
“二次饮酒难逃追责!醉驾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生命的极端不负责任。希望大家以案为鉴,强化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并结合案情开展现场法治教育,深刻剖析酒驾醉驾对个人前途、家庭幸福及公共安全的“三重危害”。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身行为作出深刻忏悔。
“今天上了一堂很深刻的安全课,侥幸心理无异于引火上身。今后开车一定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铁律,也会经常提醒身边人。”一观摩庭审的驾驶员感慨道。
选取重点群体旁听,有助于推动“道路安全关键人”成为“法治传播者”。兴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与职能部门深化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法治讲座+行业培训”等“滴灌式”普法,持续织密交通安全防护网。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
编辑:杨舒琳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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