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新担当新作为全力促进兴宁市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兴宁市住建局始终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梅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部署要求,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为牵引,统筹城市、圩镇、乡村建设和发展,振奋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将省、梅州、兴宁的工作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工作,助推兴宁的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进城镇建设专班工作。加强专班成员单位间的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全方位加强典型镇建设,聚焦典型镇“1+4+7+9+N”的建设要求,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改造提升等方面发力,补齐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圩镇形象面貌,实现乡镇高水平保护、高效能利用、高质量发展,打造圩镇新名片。在持续抓好叶塘、黄槐两个典型镇建设和验收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水口镇、径南镇两个典型镇的培育工作;二是按照乡镇分类的基础数据和典型镇建设标准,督促各镇立足本镇特色优势,依托宜居圩镇建设成果,深入挖掘农业、生态、民俗、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民宿、镇村旅游、镇村文创等新业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认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23年受一些地产企业的负面消息和房地产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业开发投资有所放缓,群众购买意愿不强,房地产销售面积50万㎡,同比减少9.48%。今年将坚持多方面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45万㎡。一是按照最新版本的《梅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快“问题楼盘”化解进度,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三是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为工作重点,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政策落地见效,全力防范化解个别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四是会同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系列优惠政策及“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使用、审计和资金追缴等工作,提升购房人的消费信心。

三、全力确保建筑行业平稳过渡。2023年通过多渠道、多举措推动本地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促进建安工程投资增加,同时做到建筑业总产值和建安工程投资统计工作应统尽统,实现了建筑业总产值14.3亿元,达到11.42%的增长,建安工程投资实现65.94亿元,达到12.9%的增长。今年我局将坚持建筑市场和建筑质量监管双管齐下,预计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较去年增长4.89%,产值15亿元左右;预计全年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较去年增长1.6%,投资额67亿元左右。一是全力服务企业,力促房地产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加;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工作,提升本地施工企业的品质实力和施工水平,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性,确保建筑行业平稳过渡;三是会同相关单位和金融机构,采取系列激励措施,引导房地产企业择优选择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承建施工,同步鼓励本地施工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增强本地资质企业的竞争力;四是鼓励我市企业承建外地建筑工程,并科学指导企业将外地工程的产值纳入我市进行申报统计;五是关注本地龙头企业,力促我市重大项目由本地企业中标,为本地企业争取专业材料等各类分包业务;六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在我市注册的纳统企业进行摸查指导,对发现应纳统但企业还未上报的产值,指导企业财务人员精准上报。

今年,市住建局将认真贯彻广东省、梅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提振信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苦干实干,以新担当新作为全力促进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工作,助力推动兴宁市高质量发展。

编辑: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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