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七日网恋骗局客服!两被告获刑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两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中担任客服,捏造虚假单身女性的身份和被害人聊天,佯装建立男女朋友关系骗取对方信任后实施诈骗。丰顺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并分别处罚金10000元,依法将被告人徐某、被告人苏某退出的违法所得10000元和8000元返还被害人。

2020年10月份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陈某与杜某(二人均已判刑)合伙成立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诈骗的工作室,先后雇佣被告人徐某(女)、苏某(男)等人在丰顺县汤坑镇某住宅进行网络直播诈骗。

据了解,该诈骗团伙以七天为一个诈骗周期,前四天安排客服按照“话术”以虚假的单身女性身份编造虚假理由和被害人聊天,佯装建立男女朋友关系骗取对方信任,后三天由组长负责诱骗被害人下载某直播平台观看主播并充值打赏礼物,在第七天之后便不再理会被害人。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该犯罪团伙采取上述作案方法,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106万多元。被告人徐某、苏某于2020年12月份至2021年3月20日在该团伙担任客服与被害人聊天,徐某直接参与诈骗的金额为人民币110298元,苏某直接参与诈骗的金额为人民币78442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退出违法所得10000元,被告人苏某退出违法所得8000元。

丰顺县人民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根据本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洪燕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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