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31条支持举措。好政策贵在落地落实。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梅州市工业振兴发展贡献奖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平远共有4家企业和2名个人分获“2022年梅州市工业振兴发展贡献奖先进企业”“2022年梅州市工业振兴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称号。(>>点击详见报道)这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的关心支持,必将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有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长期以来,平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坚定持续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把企业家当家人,把企业事当家事,精准服务企业所需所盼所急,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进一步提振信心。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平台建设、产业有序转移和区域协调发展、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致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激发创新创业激情。坚守主业、练好内功、做强实业,积极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勇担社会责任,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更大的热情投入“百千万工程”等工作中,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平远实践贡献力量。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元,发展层次不一,所处产业链梯度不同,需要精准施策、靶向用力,有的放矢地加以引导扶持。我们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旗帜鲜明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腰鼓劲,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实现更好的发展,为平远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提供坚实支撑。 

文:元元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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