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出台《实体经济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3000万转贷金帮助企业应急“过桥”

掌上梅州讯  在发展实体经济中,不少企业都面临资金断档难题:旧贷到期而新贷却未到手,银行取消企业续贷资格并强制性收回贷款,企业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关停,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这样的节骨眼上,谁来帮企业一把?近日,《平远县实体经济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并设立规模为3000万元实体经济应急转贷资金,为企业的旧贷和新贷之间提供“过桥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断档困境。

“应急转贷资金通俗地讲就是‘过桥资金’,是企业和个人转贷时的救急款。在当前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形势下,应急转贷资金的设立将有效化解和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帮助企业解决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据平远县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应急转贷资金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要求,实行专款专用,范围限于在平远内注册或登记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且经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及平企咨询有限公司确定的中小型企业。其中对“四上企业”予以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应急转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时间一般为7-15天,原则上不超过30天,其中申请额度1500万元上的,应提前1星期向国有控股集团申请。

该《办法》还规定,合作银行未兑现续贷承诺致应急转贷资金不能按时收回的,将依法进行清收,并追究出具承诺书银行的相关责任。借款人逾期未归还的,将对拖欠金额按日加收资金使用费,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清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梅州日报记者:傅思林

特约记者:朱双玲 袁志鹏 吴辉燕

编辑:罗欢欢

审核:王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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