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为拍摄短视频博眼球,一摩托车骑手在骑行途中分心操控无人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并将违法骑行航拍视频发布网络。近日,梅县公安迅速核查,依法对其未佩戴安全头盔、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10月7日,梅县公安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条线索:一名摩托车爱好者黎某在梅县区雁洋镇辖区道路骑行摩托车,骑行过程中一边驾驶车辆一边操控无人机,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并将无人机航拍视频发布至抖音平台。发现该线索后,梅县公安迅速组织雁洋派出所联合交管雁洋中队开展核查。当天上午,民警找到视频发布人黎某。经查,黎某10月3日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问题;但其在驾驶摩托车过程中操控无人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骑行中分心操控无人机、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颅脑重伤等严重后果;在网络发布此类视频,也容易误导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良示范效应。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诚恳接受处罚,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骑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不再拍摄、发布此类存在交通违法画面的视频。

交通安全无小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黎某为追求网络流量,将自身与他人安全置于不顾,不仅触犯法律红线,更在网络空间传播了危险驾驶的不良示范。梅县公安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驶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李广锋
编辑:杨颖
审核:叶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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