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引发山火,梅县区一人被刑拘!

2月18日20时15分许,梅西镇一山场发生山火。接报后,公安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应急部门及党委、政府协同作战,全力展开扑救,并同步开展起火原因调查。

经查,该起山火系李某某母子燃放烟花引发。因山火烧毁面积较大,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涉嫌失火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嫌疑人李某某:“奉劝大家,最好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靠山林边的住户更要高度警惕。我原以为孩子就在家附近玩一会儿不会有事,没想到竟酿成这么大的祸。现在回想起来,既后悔又后怕。作为家长,我们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懊悔不已,她的惨痛教训,值得所有人引以为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防火,警钟长鸣!梅县公安再次郑重提醒:严禁一切火种进山,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林区范围内坚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严防因孩子玩火、用火引发火灾。

一次疏忽,可能毁掉山林,更会破坏一个家庭的安宁。让我们吸取教训,从自身和孩子抓起,共同守护好梅县的绿水青山,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编辑:黄炜明

审核:李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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