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岁末年初公共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日前,兴宁市公安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打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查处非法购买燃放礼花弹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起。
行动中,执法部门根据前期线索展开收网,抓获非法购买专业性烟花爆竹礼花弹的嫌疑人4名,并依法对其中购买礼花弹的廖某、朱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其余2人进行教育处理。同日在兴宁市南环大道查处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抓获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嫌疑人赖某,并依法对赖某行政拘留五日。此次行动,现场共查获108箱烟花爆竹、用于燃放礼花弹的玻璃铁桶39条。

公安机关提醒,礼花弹属专业管制高危物品,未经许可,严禁个人非法购买、燃放。
治安管理大队民爆枪支管理中队中队长 熊益光:礼花弹是国家管制的专业性烟花爆竹,是危险性最高的烟花,未经许可,个人不得燃放。并且通过非法途径购买的礼花弹往往是劣质产品,燃放的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敬畏生命,严禁违规燃放礼花弹等专业性燃放的烟花爆竹,同时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势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编辑:杨舒琳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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