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起纠纷,竟喷洒农药导致对方柚树受损!梅县公安联合多方开展行动...

近日,梅县公安雁洋派出所民警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成功调处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损毁农作物纠纷,有效维护了柚农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8月4日,雁洋派出所接到辖区甲坑村村民郭某某报警,称其种植的部分柚子树疑似遭人恶意喷洒除草剂,树叶大面积枯黄、落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勘查。经仔细查验,确认柚子树受损情况属实,符合人为喷洒除草剂的特征。民警随即展开深入调查走访,最终查明此事件系同村村民钟某某因与郭某某存在矛盾纠纷,为泄愤而故意向郭某某的柚子树喷洒除草剂所致。

为防止矛盾激化,彻底解决问题,雁洋派出所并未止步于案件查处,而是着眼源头治理,主动担当作为。8月15日,派出所积极牵头,联合雁洋镇司法所、甲坑村村民委员会,搭建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郭某某与钟某某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委干部紧密协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调解原则,从法律法规、乡规民约、人情事理等多维度入手,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分析利弊。经过近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和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这起涉农损财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处,是雁洋派出所深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通过派出所主动牵头、多元力量协同参与,不仅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挽回了群众损失,更从根源上消除了矛盾隐患,修复了邻里关系,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秩序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它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延伸服务触角、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务实作风与积极成效。

梅县公安将持续聚焦民生关切,深化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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