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非法狩猎,双双落网!

近日

蕉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有人使用禁用工具

在田间、山林进行非法狩猎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于近日

分别在蕉岭县蕉城镇、长潭镇

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

徐某豪和廖某寿(均为蕉岭县人)

现场查获鸟类死体冻品15只

缴获气枪、铅弹、热成像仪

电子诱捕器等作案工具一批

经审讯

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

自2023年3月起在禁猎区

共同使用禁用工具

进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

目前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

徐某豪和廖某寿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于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明确梅州全域均为禁猎区。根据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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