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变“独享”!梅江区一男子盗窃共享电动车电池被抓

现如今,城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共享电动车,绿色环保、实惠便捷,成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的新型交通工具,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对共享电动车的电池动起了歪心思。

近日,梅江警方通过精准研判,成功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破获盗窃共享电动车电池案9宗。

案情回顾:

3月26日23时,某品牌共享电动车的负责人陈先生在公司系统上发现一辆停放在梅江区芹洋市场附近的共享电动车电池空置,当前往现场查看时证实该辆共享电动车的电池已被人盗走,于是马上来到辖区东郊派出所报警。

办案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组织对案发地进行走访勘查,调取了案发现场及周边的视频,最终在海量数据中确定一名年轻男子有作案嫌疑。3月29日,东郊派出所在刑侦大队的协助下,在江南客都汇商城附近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郑某元(男,25岁,梅县区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元此前曾是另一共享电动车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路面运维。今年3月以来,郑某元多次携带作案工具,找到停放在偏僻处的共享电动车,趁无人之时将车内电池卸下来带走,并以低价转卖。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案说法:

马路边的共享单车、电动车并非无主物,其所有权仍属于背后的租赁运营公司,盗窃共享单车锂电池的行为与盗窃普通电瓶车锂电池并无差别,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虽名为“共享”,但切莫将“共享”擅自变为“独享”。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坚决抵制乱停乱放、私占不还、盗窃组件、随意损毁等行为,让绿色与文明共行。

编辑:李子莹

审核:练海林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