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9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在区公安分局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文泅同志、副组长刘育明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茂欣同志出席会议,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海晗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陈文泅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马正勇同志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刘育明副组长反馈了巡察具体情况,指出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党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全区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县”“法治梅县”提供了坚强的公安保障。但通过巡察还发现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公安职责使命不够到位;二是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三是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差距;四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时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抓好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张茂欣同志代表市公安局党委指出,巡察组严肃中肯地指出了梅县区公安分局党委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分局党委班子要坚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将本轮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宝贵机遇,将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进一步履职尽责。
陈海晗同志代表区公安分局党委作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并从三方面作郑重表态:一是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高度警醒,深入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确保将巡察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会后将及时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梅县公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分局机关全体民警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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