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野猪,蕉岭一男子被抓

为强力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有效维护全县良好生态和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蕉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会同林业部门长期深入林区摸排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线索。

2月26日下午,森林警察大队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在长潭镇长潭村查获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黄某林,查获野猪活体一头、缴获狩猎工具兽夹一批。

犯罪嫌疑人黄某林对其自2020年以来,在长潭镇长潭村山林布设兽夹猎捕野生动物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2023年6月份,野猪已被移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虽然野猪不再是保护野生动物,但梅州市全域已划定为禁猎区,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狩猎工具进行狩猎的行为是非法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身、房屋、作物、牲畜(不含禽类)等受到野生动物伤害受损的情况,可向当地政府报告,申请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险赔付。自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险赔付以来,蕉岭已完成多例赔付案例,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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