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机当正品卖!梅江公安捣毁4个制假售假窝点

换个新型手机外壳、屏幕

再重新打包封装

不到20分钟

一部原本破旧的手机

就翻新成一部“全新”的手机

发至全国各地的买家手中

近日

梅江公安通过缜密侦查

成功侦破系列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一举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处

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涉案金额约为2500万元

前段时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网上购买了该网店的手机,收货后发现该手机出现屏幕白屏、屏幕下滑不灵敏、运行卡顿、包装显示颜色与实物不符等情况,怀疑该手机为翻新机,直至将手机拿至线下门店进行鉴定后,才得知自己购买的手机是假冒伪劣产品。

对此,梅江公安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工作,依托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梳理出大量的关系信息、资金流、信息流,使得案件一步步清晰明朗,逐步理清了商品的进货、销售等渠道。

为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彻底铲除犯罪根源,斩断黑灰色产业链条,办案民警循线深挖,通过对一万多条网络交易记录进行追踪溯源,全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7月22日晚上,梅江公安在市局治安支队的支持下,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组织分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出动30余名警力在深圳市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获翻新手机549部及翻新工具、手机配件等一批。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高额利润,在未经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在二手市场购得大量二手手机,对手机部分部件进行加工更换,再使用带有知名品牌商标的盒子进行包装,以低于原装正品的价格,在淘宝、拼多多、抖音商城等电商平台以“官方正品”为噱头进行售卖,涉案金额约为25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龙(男,32岁,河南人)等6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余7人作教育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销售,导致大量伪、劣、次产品进入消费市场,不仅对正规经营造成冲击,还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

 大家在购买品牌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官方渠道,仔细核对产品的生产地、品牌、质量等信息,同时注意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等作为证据,如果发现假冒品牌产品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保持警惕,切勿因小失大。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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