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公安开展涉出租屋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暨“雷霆行动”集中统一行动的工作部署, 7月22日晚,梅县区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出租屋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集中清查城中村区域群租房,摸查登记独栋式出租屋,打击惩处不按规登记居住人员违法行为。采取日常登记与集中摸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上门采集租赁房屋信息工作,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重点摸查城中村房屋租赁物业多、警情高发的出租屋片区及物业小区疑似出租屋,宣传压实租赁房屋管理者信息报送责任。及时发现清除租赁房屋存在的安全、治安风险隐患。

此次行动共排查出租屋160间,治安处罚未如实报送承租人信息的屋主(代管人)5人。

畲江派出所组织警力对畲江镇某村两间出租屋进行治安检查,发现郭某、叶某两名房东均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等,决定分别给予郭某、叶某治安处罚。

水车所在辖区开展出租屋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对出租屋主钟某生、黄某泉不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治安处罚。

松源派出所在松源镇五星村五星路王某芳的自建房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经调查取证后已对王某芳作出治安处罚。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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