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不褪色的藏蓝
一份初心两代传承
●梅州日报记者:房炜婵
对于父亲,有的人会想起朱自清先生经典散文《背影》中的语境;有的人会想起卜劳恩世界经典漫画《父与子》中的场景;有的人会想起《摔跤吧!爸爸》中那深沉而神奇的父爱能量……而对于英烈子女,他们感受到的父爱,更多的是信仰的力量和初心的传承。
使命接力 赓续初心
姜德钧,生前系梅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现市局指挥中心前身)副主任,负责信息、情报研判工作,曾荣获三等功1次,获嘉奖多次,1995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致姜德钧因公牺牲。那年,姜晓宇只有14岁。
在早期采访中,姜晓宇说起了那段特别艰辛的日子,他说因为害怕别人的眼光,不愿住在公安大院宿舍,也不愿意跟大院的其他同学一起玩耍,甚至畏惧看到大街上的警察。慢慢长大以后,他也渐渐地明白,要平复自己和母亲的那份伤痛,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撑起这个破碎的家,才能给母亲幸福美满的生活。
二十五岁那年,为了追寻儿时的梦想和了解父亲工作的故事,他终于鼓起勇气,决定继续走完父亲未走完的公安之路。
2005年,姜晓宇凭借优异的综合成绩,如愿加入了警队,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姜晓宇仿佛看到了父亲的影子,暗暗发誓要做一名敢于担当、能挑大梁、勇于挑战的一线侦查员,不给父亲丢脸。
为此,他从零开始学习,认真钻研各类法律书籍。为尽快进入“警察”这个角色,他几乎每天都在派出所,每当有警情,就第一时间主动请缨出警,在工作空闲时间仍然刻苦钻研公安业务知识,不懂就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姜晓宇成长得非常迅速,在工作岗位上收获好口碑无数。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能够胜任主办侦查员的角色,慢慢地成了派出所的顶梁柱。目前,他负责梅江分局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和涉及涉诈犯罪打击工作,自2019年开始,每年都是第一名,他个人也先后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今年1-3月以来,梅江分局完成的窝点打击成效全市最高94.4%,破获34条窝点线索,抓获涉“两卡”人员96人,姜晓宇为破案付出了太多太多。
群众向姜晓宇(右一)送来锦旗,对其不懈破案表示谢意。(房胜生 摄)
2022年5月,梅江分局连续接到群众报案称,通过线下现金向他人购买的虚拟货币USDT币不见了。姜晓宇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该起案件的作案嫌疑人均是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籍人员,属于团伙作案。嫌疑人作案都是狡猾地利用了绝大多数人不知道虚拟货币相关APP的后门漏洞,且相关服务器均在国外。当时嫌疑人到案以后,口口声称是正常交易,姜晓宇和同事事前已经知晓嫌疑人是获取了密钥才能将受害人钱包的虚拟货币转走,通过了无数次实验发现嫌疑人是通过骗取受害人点开密钥的二维码后,通过微信或者扫描APP快速获取数字密钥登录钱包转走虚拟货币。此团伙分工严密,具有相当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段隐秘,极易造成证据缺失。
为了证实以上实验,姜晓宇认真研究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成员情况,终于通过5个小时的审讯较量才突破嫌疑人。最终印证是通过扫码方式窃取报案人的钱包密钥进行盗币的。
无论多忙,每年的清明节,姜晓宇都会到仙鹤山庄去祭奠父亲,向父亲述说自己的心里话。在他心里,父亲就像天上的星辰,与他日夜相伴,一直照耀着他前进的道路……
警心传承 勇毅前行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指挥大队三级警长廖端,是因公牺牲民警廖国伟的女儿。
“我的父亲廖国伟生前是梅州市大埔县公安局光德派出所的一名民警,1990年12月因公牺牲。父亲牺牲时,我年仅4岁,虽然我对父亲的印象没那么深刻,但从我母亲和公安前辈们的口中得知,我父亲生前是一名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好警察。”廖端说道。
从小,“当一名好警察”这颗种子就在廖端的心中生根发芽。
2007年廖端考入了警察队伍,实现了廖端多年当警察的梦想。那一刻,廖端非常开心,因为父亲的警察信仰和精神,在廖端这里得到了传承。从那一刻起,当一名好警察就成了廖端努力的方向。
交警支队指挥大队长廖端到元城小学给学生们科普交通安全知识(张劲夫 摄)
一个个事故,让廖端意识到一个走神、一次打盹、一个踩下油门加速都可能带来生离死别,在高速上行驶一定要控制车速,不得随意超车,据调查显示,超速占整个交通事故的55%,不能因为路况好、视野开阔,就抱着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上“开飞车”,每超越一辆车,高速公路上就可能增加一次交通事故……廖端始终坚持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全力以赴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由于工作出色廖端先后获得个人嘉奖3次,优秀民警2次。
廖端说:“在清明时节,我缅怀我的父亲,也缅怀那些同样为梅州公安事业英勇献身的先烈们。安定背后都是他们的付出,我们从他们手中接过接力棒。无论多少逆境,都泯灭不了他们用生命教会我们正义勇敢,忠实履行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正朝着平安梅州更美好的明天大踏步前行!”
我市网警部门开展“梅州净网2号”打击收网行动
保护个人信息 严打“侵公”犯罪
●梅州日报记者:古丹妮
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各种APP百花齐放,但是手机上网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网络安全问题开始逐渐显现,信息泄露、风险隐患成为网络空间治理不可回避的话题。公民的个人信息变成一种“资源”,个别不法分子通过手段,非法获取并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并滋生其它下游犯罪,如电信网络诈骗。
为深入推进“净网2023”和“梅安2023”专项行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3月9日至11日,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牵头组织梅江、梅县、五华、平远、大埔、丰顺等地公安机关共60余名警力,集中开展“梅州净网2号”打击收网行动,共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18名,扣押手机、电脑和银行卡一批。
“出售个人账户涉及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行政责任。”据梅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介绍,收购、转卖账号,不仅会导致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还会滋生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从“某某QQ批发”等网站批量购买QQ号、陌陌账号,再以每个号加价5-10元卖给网友,并从中赚取差价。3月9日,警方在平远县大柘镇将通过网络平台买卖账号的犯罪嫌疑人钟某威和钟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钟某威供述,2022年4月,其无意中了解到出售QQ号、陌陌号可以轻松赚钱,自己当时也正处于无业状态,于是开始在网络上转卖账号,从中赚取差价获利。自2022年4月以来,嫌疑人钟某威已经在网上售出大概5000余个账号。2022年9月,钟某威的哥哥钟某看到弟弟赚钱如此轻松,便也动起了歪心思,参与到了其中。据了解,钟某在半年时间内卖出1000余个账号。
“案件的侦破,有力打击震慑了危害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民警说道。近年来,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黑灰产”犯法犯罪愈发突出,基于此,梅州网警部门充分发挥打击网络犯罪信息支撑体系作用,加强网上巡查,对网络突出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
众所周知,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将受到法律严惩,但偏偏有些不法分子为获取利益铤而走险,开设工作室专门接收验证码并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
“有人在网上频繁且重复发布出售短信验证码广告……”近期,网警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大埔县有网民在网上长期出售短信验证码。循着这一线索,梅州市公安局网警部门立即组织警力,加强对相关线索的挖掘。“这些犯罪嫌疑人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及在交流中使用‘术语’、‘黑话’等,不断隐藏自己的网络痕迹和真实身份。”办案民警说道,使用虚拟身份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网络犯罪时,所用的很多东西都是虚假的,这也加大了侦查难度。
通过进一步的侦查,警方精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地及活动范围。3月10日,收网时机成熟,梅州警方在大埔县湖寮镇、大麻镇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黄某江、周某威、周某城、周某旺、周某鸿等5人,共缴获手机18部,电脑9台。
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室内,警方发现现场电脑存有大量的短信验证码数据,并安装有“接码平台”软件。经审讯,该犯罪嫌疑人在网购平台上引流,有顾客找上门后便根据顾客的需求,通过“接码平台”的接码脚本,将手机号的验证码返回给顾客,帮助其完成账号注册。这样便完成了一次接码。此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更是在一年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多万条,通过贩卖短信验证码,非法牟利共计19万余元。
“手机号码经过实名认证,可以认定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与相应自然人的身份挂钩,因此手机短信验证码同样属于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畴。”收集个人信息必须合法、正当、必要、规范,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触犯法律。
接下来,梅州公安机关将按照“净网”专项行动的部署,继续深入打击“号商”“码商”“接码平台”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挽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提供、分享、丢弃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应及时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不要以泄露、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牟利,一旦侦查发现,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警务动态
持续发力打防管 净化环境护民安
掌上梅州讯 4月4日9时至5日9时,梅州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鹰击4号”专项行动暨“梅安2023”第七次集中统一清查打击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4501人次,设置路面卡点50个,检查车辆3633辆次,盘查人员42114人次,检查各类重点单位、重点场所1295个(间);破获刑事案件32宗,查处治安案件5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8名(在逃人员10名、涉诈人员31名,涉黄人员7名、涉赌人员46名);检查重点运输企业21家,排查道路安全隐患34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77起(酒驾、醉驾共23起),达到了震慑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的预期效果。
撰文:谢瑜琳
一男子盗汽车电池 案发被抓“二进宫”
掌上梅州讯 日前,多名货车车主报警反映停放在路边的货车的电池被盗。经网上网下缜密侦查,3月30日,兴宁公安成功抓获1名有盗窃汽车电池前科的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9宗,取回被盗电池 12块。
据悉,多起货车电池被盗案的作案手法非常相似,均选择停放路边的大货车,使用工具暴力拆卸货车电池,且案发现场均出现一可疑男子驾驶摩托车活动。经研判,侦查民警对前期掌握的案件信息进一步整合、分析,成功锁定曾有盗窃汽车电池犯罪前科的嫌疑人伍某祥。3月 30日,兴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会同福兴派出所民警在兴宁城区将犯罪嫌疑人伍某祥抓获,在其家中查获作案工具液压剪2把,取回销赃至一废品店的货车电池 12块。目前,犯罪嫌疑人伍某祥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撰文:陈龙
编辑:李舒宇 梁诗婷(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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