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感情好、讲义气本是好事,但是,为了替朋友出气而做出违法犯罪之事,这种“讲义气”实在是不明智。近日,梅江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刑拘在逃人员。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17日凌晨,梅江公安分局接到一受害人报警,称梅江区广州大桥上发生了聚众斗殴事件,其被人砍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一名女子因跟前男友在电话上因情感问题发生争吵,而后约打群架,双方人员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
案发后,办案民警将所有涉案人员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龙等人均如实供述了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并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犯罪嫌疑人郭某龙(男,20岁,梅县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不断更换手机号码、变换住处,民警多次传讯均未能联系上其本人或家属到案。于是,梅江分局对犯罪嫌疑人郭某龙上网追逃。
近日,梅江警方通过智慧新侦查平台研判分析,发现郭某龙在梅县区梅塘西路一带落脚。9月11日,办案民警在梅县区程江镇扶外村将犯罪嫌疑人郭某龙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龙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小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有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持械聚众斗殴的以上四种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实习编辑:侯渊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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