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掌上梅州讯  6月19日上午,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主持。

现有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331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295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是:余其豹、何建元、何志平、何小娟、蒋建青、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李新强、罗国强、吴思波、胡启宏。

会议听取了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所作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分为过去一年多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计划两大部分。

2019年,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担当,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紧贴中心顾大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突出重点抓监督,助推改革发展稳定;三是注重服务强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四是强化指导重落实,规范镇街人大工作;五是与时俱进提素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

针对今后一个阶段的任务,《报告》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兴宁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履职,担当进取,奋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作为主线,切实当好人大制度的实践者、拥护者和捍卫者。

二是坚持依法精准,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抓住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力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推动人大代表履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

四是坚持完善提升,夯实人大基层基础。2020年是贯彻实施省人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按照“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水平”的要求,深入推动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坚持政治统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两个机关”。

会议还听取了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声欢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19年,兴宁市法院在兴宁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7363件,同比增加1293件,增长21.3%,结案7097件,同比增加1214件,增长20.6%,结案率96.4%。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审执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兴宁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兴宁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提升主题教育成效,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更加坚定地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大局;三是更加主动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四是更加全面地深化改革创新;五是更加深入地全面从严治院。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去年以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兴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兴宁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兴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今年工作安排,《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兴宁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梅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兴宁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在兴宁苏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担当。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更加突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二是更加突出顾大局保稳定促和谐;三是更加突出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四是更加突出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五是更加突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本报记者:陈思杰

特约记者:刘海阳

图片:刘海阳 林东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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