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在家中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养鸟,且经常在“抖音”上发布养鸟视频。兴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警后,依法将该村民廖某林带回审查。
5月25日,兴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举报线索:有人在兴宁市龙田镇金星村非法养鸟,且经常在“抖音”上发布养鸟视频。接报后,森林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通过综合各种信息来源的梳理分析,迅速查清了该抖音号的基本信息。
5月26日,在兴宁市公安局龙田派出所的支持下,森林分局执法人员在龙田镇金星村廖某林家中发现9只鸟类活体(其中:4只八哥,2只椋鸟,1只绣眼,1只白头翁,1只红嘴蓝鹊),且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
目前,廖某林因涉嫌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审查,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实习编辑: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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