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5岁的刘永宁,从警27年,曾在刑侦一线从事法医工作24年,为兴宁公安侦查破案屡立功勋,协助破获了不少大要案件。
后来他临危受命,出任兴宁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一职,负责兴宁全市的禁毒工作。
兴宁市地处广东梅州,交通发达,边界复杂,是典型的边、远、散的山区县区,而且外出人员多,在家里留守的多数为老人和小孩,普遍法律意识薄弱,对毒品原植物的了解甚少。特别是老人易听信谣言,会在自家的菜园、果园等地零星种植罂粟,用于“治病”。
为全力扭转这一局面,刘永宁积极深入查找禁种铲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教训。
重落实,压实禁毒职责
为进一步压实镇、村禁毒主体责任意识,刘永宁把禁种铲毒工作提升到落实“两个责任”,多次组织召开“禁种铲毒”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禁种铲毒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推动实现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户户签订“禁种铲毒”保证书,确保禁种铲毒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积极性,他研究并制定了禁种铲毒举报奖励制度,要求兴宁全市各镇(街)全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线下张贴及线上新媒体报道举报奖励通告,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主动性,做到拒毒防毒知识家喻户晓。
重踏查,确保无遗漏
2020年4月4日,正值清明期间,刘永宁主动放弃休假,带领禁毒办工作人员、镇村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共同到曾发生过非法种植罂粟的罗岗镇开展踏查行动。
在踏查行动中,刘永宁发现一老屋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回应,但能听到一些声音。
依靠多年办案经验和敏感性,发现该户存在问题。于是通过门缝发现有几株疑似罂粟苗的植物,立即让同行的民警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测,发现一大片的果园种植罂粟。
为不打草惊蛇,刘永宁立即召集人员撤离现场,防止该户人家因为害怕将罂粟提前拔除。同时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部署行动方案。
此时小雨纷纷,刘永宁和其他同事蹲守在隐蔽的角落,静静观察该户人家的一举一动,并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指挥中心,等待行动命令。
下午3时,行动命令下达,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一名,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苗692株,有效震慑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重打击,严打非法种植行为
在2020年春季禁种踏查行动中,刘永宁带领禁毒民警侦破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兴宁市共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4宗,破获刑事案件1宗,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共926株。
在审理案件时,其严格执行破案深挖工作制度,深追细查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来源,严惩非法种植的组织者、收购者,彻底摧毁非法种植、加工、销售的链条,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力。
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刘永宁一直坚持认为禁种铲毒工作不仅要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让普通的群众真正认识到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而不是只是喊喊口号。
刘永宁借助当前新兴媒体的覆盖性和影响力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推送相关的毒品原植物知识、防范毒品危害的知识,让更多老百姓认识毒品原植物,了解到毒品的危害,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每年春季,他都会带领基层干部、禁毒志愿者、禁毒社工,采取入户走访形式,向群众派发禁种铲毒宣传册,普及禁种知识,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
大坪镇留守老人刘某,患有气管炎,多年未好转。听说罂粟治病效果不错,就在自家菜地抛洒了一些罂粟种子,后被公安机关铲除,并给予其处罚。
刘永宁带领宣传团队走进刘某家中,为其耐心解释罂粟并不能“治病”,并告诫他种植一株罂粟也是违法。
年过半百的刘永宁调任禁毒办后,面对工作的压力和困难,他没有任何怨言,没有半点退缩,从“零基础”变成现在禁毒工作的“行家里手”,他的每一个足迹都倾注着人民警察的奉献与忠诚。
栉风沐雨不辞苦,还一方净土,愿天下无毒。
这就是刘永宁和所有禁毒工作者们不懈的追求。
来源:兴宁公安
实习编辑: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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