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市政府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梅江区江南街道办、梅县区新城街道办作为城区重点建设示范片区,在部分居民小区开展先行点,形成示范效应。那么,试点小区居民在进行垃圾分类时,该如何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呢,分类投放时又有哪些要求呢?
如何准确实现垃圾四分类
今年3月9日,我市印发《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下称指南)。该操作指南适用于梅州市城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另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
记者了解到,目前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这四类生活垃圾怎么区分呢?
↓↓↓
分类投放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
本报记者:张爱飞
编辑:李子莹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