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本月4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从丰顺高速路汤坑出口至丰顺县人民政府的直径范围2公里内上空严禁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已经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严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行为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特此通告。
丰顺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日
实习编辑:吴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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