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的恢复工作,日前,梅州市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市直体育协会:
根据《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梅市卫疾控函(202012号)和《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工作的通知》(粤体群〔202015号)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的恢复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分区分级防控,落实属地管理。按照梅州市划分的防控等级,梅州虽已列为低风险地区,但仍然要坚持防控优先,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市直体育协会依然要把防控工作放在首位,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科学防控,毫不松懈地抓好防控工作。各公共体育场馆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体育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所属地区体育场馆恢复开放的,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向所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审核,并向市体育局报备。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属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动态调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的恢复工作。
二、根据梅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室内体育场地暂停开放,室外体育场地要根据属地指挥部防控疫情工作要求,落实场馆复工相关工作。要限制人流,分时段开放,项目接待人数上限按场馆总容量的50%计算,且人均间距不得少于1.5米。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现状,体育赛事活动全部暂停举办。
四、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场馆有序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使参加体育锻炼的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宣传居家锻炼方式方法,逐渐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形成终身体育健身良好习惯。倡导注意卫生、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管控。
编辑: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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