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需要全社会同心戮力共同战疫。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已经出现的涉口罩类诈骗,不服从隔离管理、隐瞒疫区经历导致病毒传播,恶意编造、传播疫情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哄抬防疫物资和其他民生用品价格等违法犯罪行为,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则《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
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列举了十余种涉疫情刑事犯罪现象并作出了刑罚后果提醒。
为更好地引导民众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安定有序地开展生产、生活,知晓并遵守合法的行为边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方都市报联合向全社会发起倡议:
编辑: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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