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2月5日,记者从蕉岭县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蕉岭县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业管理区域属地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业管理区域属地防控“十个一律”的通告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物业管理区域(小区)属地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定时消杀。
二、小区业主、住户进出一律实行体温检测。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小区业主、住户从梅州市外返回的、一律向社区报告。
五、发现小区业主、住户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小区业主、住户一律不得串门、不得集聚。
七、小区业主、住户出门必须戴口罩。
八、小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九、落实小区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以政府另行通知为准。
蕉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4日
本报记者:廖键
通讯员:蕉岭县委新闻组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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