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每年春节期间,我市由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都会导致空气质量出现明显下降。2019年春节期间,我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2019年大年初一当天,梅州城区、梅县区、兴宁市均出现轻度污染,平远县、五华县出现中度污染。
据了解,2019年春节期间,大年初一0时至8时PM2.5、PM10浓度较高,环境监控中心和梅县新城颗粒物测值高于其他点位。大年初一1时前后时间出现PM2.5、PM10实时浓度在400ug/m3左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烟雾,并产生大量的烟尘颗粒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同时,烟花爆竹在燃放时释放出的有害酸性气体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进入大气层后经氧化后会在云中形成酸雨。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烟花爆竹燃烧生成的烟气中的大量氮氧化物会与碳氢化物生成二次污染物,可刺激人的眼、鼻粘膜,从而引起头疼、病变。
不仅如此,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造成水体、土壤、噪音等污染。烟花爆竹在燃放时所产生的噪音分贝大,影响人的正常休息。燃放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鞭炮碎屑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也给城市清洁造成负担。此外,鞭炮碎屑中的残留物、粉末等所含有的砷会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如今,又是一年春节时,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外少放烟花爆竹,以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本报记者:洪国栋
编辑: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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