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掌上梅州讯  25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建固出席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市委书记陈敏听取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扫黑除恶、禁毒等专项工作担当作为不够;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落实基层组织制度不严实;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监督执纪、管党治警宽松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问题突出,系统内腐败案件频发多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黄建固要求,市公安局党委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整改;要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在“破”与“立”两个方面同向发力,举一反三、深入查摆,深刻剖析“病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公安队伍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以新担当新作为履行好职责使命,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俊钦参加会议,并对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

本报记者:李跃

通讯员:季轩

见习编辑:张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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