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钢琴教程“低价热销”?法院判决:侵权赔偿!

掌上梅州讯  低价盗版图书乱象频出,严重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扰乱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梅县区法院畲江法庭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依法判决侵权经营者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以司法裁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切实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维护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原告系某知名钢琴系列教程的专有出版权人,经合法授权享有该教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出版发行权。被告为从事线上线下图书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多家网络店铺及线下实体门店,以远低于正版图书市场价格的标准,对外销售上述钢琴教程。

原告在日常版权监控工作中发现该侵权行为后,第一时间通过公证购买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经专业比对,被告销售的图书材质低劣、印刷模糊、排版混乱错位,与正版教程质量相差悬殊,确认为盗版书籍。庭审中,被告对其销售盗版图书的事实予以认可,但以自身对图书非法来源认知不足、经营规模较小、获利较少为由提出抗辩,主张减轻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未经著作权及专有出版权人许可,擅自销售盗版钢琴教程,其行为违反了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被告作为图书经营主体,依法对所售商品的合法来源负有严格审查义务,其未尽到基本审查责任,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已明显侵害原告享有的专有出版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涉案盗版钢琴教程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法官提醒: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依法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广大市场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切勿因贪图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不知情”并非侵权免责事由,唯有坚持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盗版侵权,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经营信誉与市场秩序。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 张莹莹

编辑:梁威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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