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记者从梅州市卫生健康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该局近日印发《梅州市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行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

此次便民服务聚焦诊疗“断点”问题,当患者首诊时,医生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结果出具时间超出当日坐诊时间,患者可在3日内(含就诊当日及后续两天),凭检查报告或“续诊号”在同一医院、同一院区的同一科室,找同一级别及以下医生复诊,无需再次缴纳普通门诊诊查费(挂号费)。
需要注意的是,若因进一步明确疾病诊断需要开具新的检查检验项目时,患者应缴纳新的挂号费及检查检验等费用。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续诊只能一次。
据了解,梅州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该政策,后续还将收集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便捷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实现闭环就诊,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看病负担,提升患者满意度,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行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现将相关内容和流程进行解读。
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一次挂号管三天”
患者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挂普通门诊号就诊时,因检查检验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检查检验报告、尚未完成诊疗,原则上三天内(含首诊当天)可携带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到同一医院的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同一级别或下一级别医师处复诊,无需再次挂号,享受一次免缴门诊诊查费(挂号费)的续诊服务,让患者挂一次号就能完成全流程就诊。
二、哪些医院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均实行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具体名单见下表。

三、“一次挂号管三天”适用于哪些情形
适用于普通门诊就诊,检查检验当日不能完成或不能获取检查检验结果需要续诊的患者。
注意:确因进一步明确疾病诊断需要开具新的检查检验项目时,患者应缴纳新的挂号费及检查检验等费用。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续诊只能一次。
四、挂哪些号可以享受“一次挂号管三天”?
目前,梅州市“一次挂号管三天”仅在普通门诊开展服务,不包括急诊、多学科诊疗门诊、特需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等,具体开设诊室范围由各医院自行决定和公布。
五、“一次挂号管三天”哪些情形不适用?
(一)首诊当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全处置),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
(二)首诊当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属于需要续诊的范围。
(三)患者首诊时或者续诊前发现其它专科疾病,需到其它专业科室就诊,需重新挂号并支付诊查费。
(四)患者主动要求由上一级别医师续诊的。
(五)医疗机构认为不适用的其他情形。
六、什么是续诊?
患者初次就诊时,医生在完成问诊、查体、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后,患者凭回报的检验、检查结果报告到同一医院、同一院区的同一科室再次就诊的,属于续诊。
七、“一次挂号管三天”就诊具体流程
(一)首次就诊挂号
患者初次就诊时正常挂号缴费,完成初诊(问诊、查体等)和必要的检验检查项目。
(二)获取检查检验结果
完成检查检验后,获取检查检验报告(部分检查可能需要次日或特定时间取报告)。
(三)续诊流程
续诊当天携带检查检验报告前往所属专科门诊护士站(或导诊台等医院指定区域)报到,由分诊护士核实分诊,同普通患者一起排队就诊。各医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就诊流程并做好公示。
(四)免缴费就诊
医师确认后,不再收取诊查(挂号)费、为患者完成后续诊疗服务。
八、“一次挂号管三天”续诊时,是否需要找首诊医生就诊?
一般来说,医院门诊安排医生轮流坐诊,续诊时可由原科室安排当班医生接诊。
九、“一次挂号管三天”三日内需要继续治疗的还要挂号吗?
如果第一次诊疗已经完成,再继续治疗的,需要重新挂号。例如儿童发热就诊时,医师已诊断并完成处置,但患儿因病情反复再次就诊的,需重新挂号。
十、“一次挂号管三天”遇到周末、节假日如何计算?
为方便群众就医,全市大部分医院开设了“无假日门诊”。周末、节假日如正常开诊,可按“一次挂号管三天”流程进行续诊;如未开诊,则顺延。
梅州日报记者:刘巧
通讯员:梅卫宣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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