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召开

掌上梅州讯  “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月28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雄在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及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做优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实践。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强基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实施人民法庭建设“六项工程”,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深入开展“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松口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 ,法庭建设经验获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做实审判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地处村镇前沿的优势,主动延伸职能,推出更多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便民、惠民、利民举措,切实把司法为民做得更实、更细、更到位。要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延伸职能推进诉源治理的能力、感知问题提供司法建议的能力,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落实落细,扎实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见行见效。要坚持党的领导,凝聚纠纷化解合力,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广泛凝聚合力,推动实现工作联动、纠纷联处、问题联治的共治格局,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要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矛盾前端化解,持续发挥“庭、站、点”平台优势,主动加强与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单位的对接,建立健全法官挂点联系制度,以白皮书、司法建议或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强化普法宣传教化,助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提升。要做实指导调解,推动社会调解优先,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解读及调解技巧培训,推进形式多样的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强化“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确保人民调解发挥实效。要聚焦实质解纷,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树立“调解优先”原则,树牢“小案不小办”理念,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强化诉中、判后答疑,建立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在每一个环节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做到极致,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夯实基础设施,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科技法庭建设进度,积极探索数字化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诉源治理数字化智能化。

会议要求,要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全力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组织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庭庭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挂图作战、到点验收,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解纷品牌。要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完善创建情况通报、考核机制,持续落实两级法院院领导挂点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有力推进、有效开展。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平主持会议并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作具体工作安排,梅县、兴宁、大埔法院作交流发言,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沁、市中院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钟媛媛

图片由市中院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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