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拖欠多年 司法拘传促执结

掌上梅州讯 春节前,丰顺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冯某采取拘传等措施,帮助申请执行人徐某拿回了被拖欠多年的借款。

据了解,徐某和冯某是朋友关系。2018年2月,冯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徐某借款7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徐某经多次催收,冯某仍未偿还,徐某遂于2019年7月向丰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19年8月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冯某仍欠徐某借款本金7万元,此款冯某应于2019年9月起每月10日前向徐某偿还1000元,剩余款项冯某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给徐某。协议达成后,冯某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徐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冯某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冻结了冯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证券等账户。因冯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经过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明确徐某同意冯某按之前《民事调解书》所确认的还款方案还款。

冯某还了部分款项后又未按约定还款,2024年1月30日,申请执行人徐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冯某采取强制措施。接到申请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冯某的住所并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将冯某拘传回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及执行干警的思想教育下,冯某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双方确定冯某仍欠徐某52000元。冯某当场通过微信还款16000元,并与徐某达成和解协议:冯某在2024年2月3日前偿还30000元,徐某同意减免剩余6000元欠款;如冯某未能按时还款,则仍需偿还36000元。最终,冯某依约偿还剩余欠款30000元,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民生事无小事,丰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洪燕 陈文静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