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常委、梅县区委书记凌云主持会议。
全会应出席区委委员43名,实到37名;应出席区委候补委员4名,实到4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就召开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县区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作说明,表决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县区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县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10月在新县城召开。
全会强调,召开区第三次党代会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党代会的顺利、如期、平稳召开,力促“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梅县老区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新篇章。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纪委关于殷永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对区委常委会给予殷永华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编辑: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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