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梅县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武龙文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小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戈峰、张炳荣、叶金胜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吕瑜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武龙文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武龙文在任职表态发言中表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梅县落地见效。将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全力稳定经济运行大盘、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城乡功能品质、增进民生福祉。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抓好就业增收、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生态环保等各项工作,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区人民。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张小兰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职同志表示祝贺,并希望武龙文同志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执政方向,永葆清廉本色,坚守为民初心,厚植民生情怀,珍惜人民依法赋予的权利,聚焦发展主业,立足梅县实际,用心抓好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实事,严守纪律底线,永葆清廉本色,团结带领区政府一班人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务实行动、骄人业绩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期待,为梅县区建好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区、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9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王锋同志辞去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6月24日
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00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武龙文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6年6月24日
编辑:廖键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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