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红打卡点“撒钉扎胎”,梅县区一男子被判刑

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在网红打卡点“撒钉扎胎”案,被告人叶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梅州市梅县区有一个网红打卡景点,被告人叶某在该景点村道侧经营停车场。为了增加停车场经营收入,叶某在路边设置彩带及雪糕筒,从而阻止他人在村道上停放车辆。因该雪糕筒及彩带时常被他人移开,叶某心生不满,遂在上述路段先后两次抛撒十字螺丝钉,三次用摩托车钥匙剐划停放在路边的小车车漆,上述行为造成12辆车辆受损。

梅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抛撒十字螺丝钉及剐划他人车辆,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

编辑:梁威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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