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有法有据巧调解 多年干戈终化解

掌上梅州讯 “感谢法官,帮我们村委做通了工作,解决了谢某祥两家人几十年的相邻纠纷。”在梅县区某村法律服务站里,村干部握着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庭长黄福中的手由衷地感谢道,长达几十年的邻里纠纷随着调解协议的签订,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谢某祥与被告谢某伟的房屋毗邻而建,谢某伟种植的竹子、树木等植物遮盖了谢某祥房屋的屋顶、后墙,长期影响了房屋的采光和通风。双方由此积怨已久,经过村干部多次调解仍然无果而终,近年来矛盾进一步激化,谢某祥一纸诉状将谢某伟告到了法院。

立案后,黄福中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村委、村镇干部来到现场查看,双方情绪非常激动,一开始就发生了激烈的口角冲突。“明明是你的竹子影响了我房子的通风采光,你们几十年都没修剪,怎么可以这么不讲理!”谢某祥义愤填膺地说道。“怎么就影响了?那你占了我的地几十年,你们又占理了?”谢某伟坚称自己这么做事出有因,激烈的争吵让气氛瞬间紧张,矛盾一触即发。

在初步调停劝解后,双方冷静下来,黄福中决定逐一了解情况。在谢某祥家三楼,可见一墙之隔林木掩映,十几米高的毛竹已经遮盖了大半个屋顶,在屋顶还有大量落叶堆积。进入谢某伟家中,也看到了其竹林久未打理,肆意生长。黄福中还了解到双方之间存在着几平方米的土地纠纷,正是此事成为两家人的心结所在。

黄福中从村干部处了解到这几平方米的土地在多年前已经转让给谢某祥一家,但由于未立字据且年份久远,土地虽小但位置特殊,因此两家后人关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一直争吵不休。

成功的调解,不是暂时画上休止符,而是要永久画上句号,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远亲不如近邻,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黄福中的劝解,双方同意坐下来协商。

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两家人坐下来你一言我一语就砍伐竹林和土地转让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为了防止后续再出波折,黄福中当即邀请村干部组织人员砍伐竹子,督促交付土地和支付土地转让费,案件圆满解决。

现场聚集了一些围观村民,黄福中趁热打铁,结合该案例进行普法宣传,进行以案说法,用现成鲜活生动的案例阐述了“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法律规定和具体适用情境,有效提升乡村群众法律意识。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 陈海妮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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