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法院:法护金柚好“枫”景

掌上梅州讯 正值秋意浓,又逢金柚香。梅县区法院松口法庭位于国家现代农业(金柚)产业园,辖区内柚农众多,涉柚纠纷时有发生。

中秋前夕,松口镇蓬下村人民调解室内,争吵声不断。柚子收购商杨某因柚农黎某不肯供货要求其退还定金,黎某则主张杨某违约在先不肯退还定金,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因双方交易时对交易细则约定不明,人民调解员难以判定是非,苦思良策却无从下手,调解陷入了僵局。

在犯难之际,蓬下村人民调解员想到了驻点法官松口法庭庭长张锦辉,遂向他寻求法律帮助。了解情况后,张锦辉当即与松口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梅县区金柚协会等部门取得联系,启动以法庭指导调解,属地镇村、金柚协会协同调解的“法庭+镇村+协会”联动解纷机制,以群策群力化解涉金柚纠纷。

张锦辉认为该起纠纷数额不大有调解可能,为避免激化双方情绪,提议兵分两路“一对一”进行调解。松口司法所所长张海威熟悉村情村务,主动提出做蓬下村村民黎某调解工作,梅县区金柚协会则表示可发挥行业协会管理优势劝导柚商杨某。

“这事如果诉至法院,除定金需双倍返还外,还需支付诉讼费、保全费等额外的费用,到时就得不偿失。”司法所所长张海威通过分析利弊劝导村民黎某。“对方也不是有意不给你供货,你这种小批量的拿货方式其实有点为难对方,换作是你的话也不愿意吧。”张锦辉则通过共情的方式引导柚商杨某换位思考。

经法官、镇村干部和协会充分释法明理,双方不再争执,最后结合实际给出了解决方案:返还定金,双方两清,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纠纷顺利化解。

这起纠纷是涉金柚纠纷的一个缩影,为了真正实现纠纷源头化解,梅县区法院多次深入辖区柚果企业进行调研分析,向梅县区金柚协会提出共同推进“梅县金柚”产业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依法保障柚企柚农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党委领导下的“庭、站、点”融合共治效能,联动当地党委政府,在国家现代农业(金柚)产业园所在村设立“柚子法律工作室”,构建“法庭+镇村+协会”三轮驱动解纷机制,做实做细前端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2年以来,化解涉金柚纠纷112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持续优化辖区金柚产业营商环境,助力“梅县金柚”做优做强。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李嘉俊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