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多部门“一把手”

9月20日上午,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主持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戈峰、谢芳、叶世振、张炳荣、钟匡仁、叶金胜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张贤亮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曾庆辉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依法组织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曾庆辉强调,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质提速,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力促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要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条例,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安全生产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曾庆辉要求,新任职人员要增强政治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增长新知识新技能,提升工作质效,适应岗位要求;要积极履职为民,保持进取之心,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做事;要增强自律意识,保持清正廉洁,以任命为新的起点,恪尽职守、不负重托,以新作为集中精力推动梅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曾庆辉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遵循指引,以法治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梅县新实践;要坚持以学促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扣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加强整体谋划,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领域改革全过程;要强化宣传引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加强示范带动,引导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为助力梅县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附公告: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6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洪苑为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局长;

陈永征为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李新泉为梅州市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古健为梅州市梅县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文海的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云龙的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永征的梅州市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洪明的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李华新的梅州市梅县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0日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7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任命:

洪明为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侯鹏伟的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0日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8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有关规定,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任命:

刘伟梅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国勇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锐烈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陈志雄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叶欢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畲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曾俊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刘伟梅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曾志谦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丙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启祥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国勇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畲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宋海东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陈志雄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曾俊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巧玲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淼云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0日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9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规定,经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任命:

钟文巾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罗可忠的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0日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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