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法院:强制执行显威力 司法拘留促履行

掌上梅州讯  “法官,我错了,我现在马上让家属把钱付了。”在拘留体检过程中,曾某终于一改拒不付款的态度。

原来,2023年9月,曾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在梅县区某路段与同车道前方胡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该车所有人胡某)发生交通事故。此次事故曾某负责任,胡某无责任。经交警调解曾某拒绝赔偿胡某损失,为维护合法权益,胡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曾某赔偿车辆维修费1万余元。在梅县区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曾某欠胡某车辆维修费1万余元,此款分期付清。之后,曾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任何款项,胡某遂向梅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对曾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面对此状况,执行法官通过电话、面对面方式耐心与曾某进行沟通,希望其能充分认识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时支付款项。

“法官,我目前无力偿还,日后有钱了再还。”曾某表示。“本案执行标的不大,你想想办法尽快解决,不要漠视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再次劝说道。经过三番五次做工作,曾某还是含糊其辞,不愿偿还,也不提供还款方案,态度消极。

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有效维护,曾某应为自己的行为和态度付出代价。多番劝诫无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我还以为法官只是吓唬我的,没想到是真的,我错了,希望法官给我一次机会。”在司法拘留威慑力面前,曾某妥协了。曾某家属将1万余元转至胡某指定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老赖”,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执行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办结执行案件1120件,执行到位金额1.69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69人,限制高消费1456人,拘留22人。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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