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法院:执前督促促和解 为胜诉权益“加速度”

掌上梅州讯   “感谢法官,这下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成功通过执前督促程序调解了一起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在2020年12月签订了《房屋拆建置换协议》,约定各方的共有房屋份额,但被告却直接占有了180平方米的房屋,拒不支付原告对于该房屋享有的相应份额折价款,原告遂诉至法院。梅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给付折价款27.9万元给原告。但被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经过申请人同意,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在执前督促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申请人进行耐心劝解,一方面告知被申请人在执前督促中履行义务并不会对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告知被申请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之后组织双方到法院面对面协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

执前督促程序通过非强制手段督促被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或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申请人的影响。今年以来,梅县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共促成26件案件在执前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涉及金额231.21万元,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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