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松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优化“庭、站、点”融合共治,探索推进“123”诉源治理工作法,以法治新“枫”焕发基层治理新活力,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
在推动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务点为支撑”的“一庭两翼”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的基础上,松口法庭积极探索适合当地民风民情的诉源治理工作法,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3年以来,松口法庭新收案件276件,同比下降8.8%,实现2022年以来连续下降的趋势。参与诉前调解案件共449件,调解成功158件。
松口法庭的诉讼治理工作法,还得从一起赡养纠纷调处说起。
年近九旬的张某,生育一子两女,一直以来随儿子生活居住。儿子意外离世后,儿媳照顾了张某一段时间,后因儿媳的父母年事已高需要照顾,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继续照顾张某,张某的两个女儿称因经济压力无法提供照料。经村委会调解,张某的两个女儿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当地村委会将该情况反映给松口法庭,希望法官能够协助调解。
松口法庭知悉后,主动介入纠纷调处,了解事情原委后,邀请人民调解员、当事人一起来到村委会设置的围龙屋调解室,坐下来聊家常,把困难说出来。张法官将传统文化与庄严的法律条文融合起来,通过客家家训“百善孝为先”“千跪万拜一炉香,唔当生前一碗汤”进行说教,告知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想方法,认真聆听各方陈述后,充分运用“两乡情愿调解法”,以乡言乡语打动人心、以乡情乡意化解心结,用好用活“情、理、法”三字诀,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经多方共同努力,两姐妹就赡养父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老人的生活起居问题得以解决。
这是松口法庭运用“123”诉源治理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的缩影。
“搭建一个平台、推行‘两乡情愿’、汇聚三方力量”这正是松口法庭积极推行的诉源治理工作法。
搭建一个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围屋解。围龙屋(又称围屋)是客家人的精神家园,蕴含“睦邻互助、以和为贵”的文化内涵。松口法庭充分利用“庭、站、点”融合共治模式,根据客家人的传统和文化习惯,充分发挥围屋议事和教化功能,通过各村在围屋设立的矛盾调解室平台,鼓励群众通过摆凳围桌聊家常的形式将问题摆出来、心结化解开,做到“小事围屋议”“矛盾不上交”。
推行“两乡情愿”,实现矛盾纠纷乡村解。松口法庭在调解过程中,用熟悉的“乡言乡语”能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用质朴的语言释明法言法语,把权利义务说得明明白白,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能达到普法的效果,让乡亲们“近法”。乡村矛盾的化解,棘手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乡里之间的心结。面对每一次的乡里乡亲纠纷,松口法庭能站在不同的立场考虑问题,用真挚的情意化解纠纷烦恼,把人情事理讲得清清楚楚,用乡情乡意解开彼此心结。
汇聚三方力量,实现矛盾纠纷联合解。围屋调解室里汇聚着乡贤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对于复杂案件组建团队,巧用“客言客语”精准调解,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综治中心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与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建立联动解纷机制;在村民委员会设立法官服务点,通过建立村居法官与村(居)委“点对点”联系制度,及时知悉矛盾纠纷的原因,将“客家文化+调解”贯穿始终,充分发挥专业法官指导作用、乡贤长者威望高的优势、各方力量的疏导劝解,化解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积极打造新时代诉源治理新样本。
“123”诉源治理工作法将围屋文化、乡贤文化、法治文化有机融合,在法治的前提下,突出“德、理、情”,充分尊重当地风俗,善用“客言客语”,巧用客家古训,汇聚多方力量,用老百姓的话为老百姓解忧,让纠纷止于诉前,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绘就乡村治理新“枫”景。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李嘉俊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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