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司法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 传递司法力量
“法官的讲课很精彩,让我们明白了何为校园欺凌以及面对校园欺凌该如何保护自己。”在松口中学大礼堂,梅县区法院松口法庭张庭长正在为学生们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张庭长结合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涉及的法律法规、受到刑罚后带来的影响等方面,通过知识问答、现场互动等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交流,教育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梅县区法院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法治副校长”为抓手,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学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构建“全覆盖、常态化、精准化”的法治教育模式。2023年以来,8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200人次。
发放提示 传递司法关怀
“法官,我们认真阅读了你发的小册子,感谢你的提示,离婚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关注孩子,陪护他健康成长。”离婚案件当事人表示。
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梅县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小册子并在立案窗口展示,供当事人取阅学习,并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叮嘱当事人认真阅读并遵守提示手册内容,加强与未成年人的交流沟通,关注未成年人情感需求,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案后回访 传递司法温暖
“作为父母,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松口法庭张庭长带着法官助理前往一起审结的离婚撤诉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
2024年4月,李某来法院起诉离婚,张庭长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找准切入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耐心劝导,李某同意撤诉。
回访过程中,张庭长与当事人进行亲切交流,再三叮嘱要冷静处理夫妻间的矛盾纠纷,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关爱。
梅县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未成人的民生案件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同时,加强与辖区妇联、综治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以来,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99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431件,调撤率61.7%。
接下来,梅县区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协同合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佛梅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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