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运行“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梅县区齐抓共管凝聚耕地保护合力

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县区召开耕地保护“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正式启动运行“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梅县区副区长刘演政出席会议并讲话,梅县区自然资源分局、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梅县区司法局、梅县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片区6个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上,副区长刘演政代表区田长办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梅州市梅县区耕地保护“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分别向2名法治田长、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梅县区检察院详细解读了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梅县区自然资源分局、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分别通报辖区内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随后,参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耕地保护和“田长+检察长”机制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梅县区耕地保护现状、问题和对策。

李培军指出,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部署要求,是积极探索耕地保护的创新举措。作为区田长办成员单位,梅县区检察院将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与区田长办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全力构建部门联动、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新格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运用好磋商机制,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诉等方式,助力提升治理效能,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在形成保护合力、深化职能协作、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为“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提供更优检察产品,推进耕地全链条、全区域管理保护。

刘演政肯定了“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行政+司法”协作领域的又一重要探索,就如何做好“田长+检察长”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深化衔接、强化宣传等协作机制,合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良好有序有效开展。二要突出履职任务重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效、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三要狠抓落实,常态化推进协作机制落地见效,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定期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涉田重大案事件、细化监督检查等,确保耕地保护和农田生态常治长效。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吴敏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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