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6日至28日召开

3月19日上午,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主持召开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戈峰、谢芳、叶世振、张炳荣、钟匡仁、叶金胜参加会议,副区长陈春妮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关于接受王英豪同志辞去梅州市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决定》和《关于召开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以及《关于部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至28日在梅县城区召开。

曾庆辉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区人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聚焦制造业当家、绿美梅县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履职的结合点、发力点、突破点,以人大实干担当助力我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曾庆辉强调,要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对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高度,强化法律监督、整改落实和组织保障,积极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助力法治梅县建设。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4号)

关于召开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梅县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梅县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28日在梅县区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4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梅县区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19日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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