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县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举行

3月15日上午,“激发消费活力 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2024年梅县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华侨城广场举行。梅县区副区长彭华参加活动。

活动通报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名单,领导嘉宾为梅州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扶贵分店、梅州市梅县区泰润购物中心等8家企业代表授匾。

梅州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扶贵分店负责人李海生:“我们作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接下来我们一定会做到质量、诚信、维权都有保证,也欢迎大家监督我们企业。”

此外,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宣传咨询服务展示场区,各单位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开展宣传服务,向群众详细介绍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文明、理性、健康消费,严防消费陷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梅县区消保中心工作人员王姬:“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及时保留商家广告宣传承诺内容、支付记录、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积极与商家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45热线,或向消委组织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廖键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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