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县区检察院联合梅县区农业农村局、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桃尧镇、隆文镇、松口镇开展农资产品专项监督行动和普法活动,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加强“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你们店是否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是从正规厂家进货的吗?有没有进货凭证和进销台账?”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多家农资经营场所,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的方式,重点对农资经营户是否有经营主体资格、农资采购渠道是否正规、销售台账是否健全、农资产品是否伪劣过期及农资产品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等情况进行查看。针对发现的个别农资店铺存在售卖临期农药、进货台账不完备等问题,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督促商户逐一整改完善。
期间,为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梅县区检察院干警向农资店铺经营者现场普法,讲解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醒经营者守法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梅县金柚”品牌声誉。
据了解,桃尧镇、隆文镇、松口镇均属“梅县金柚”的重要产地,其农资产品的安全直接关系着“梅县金柚”的品质。此次专项监督行动是梅县区检察院落实“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行动的一项有力举措。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凝聚保护合力,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健康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何嘉雯
编辑:廖键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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