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点一份希望!梅县区检察院为困难妇女撑起“暖心伞”

掌上梅州讯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梅县区检察院联合梅县区松口镇妇联来到困难妇女李某家中,将2.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上,缓解其家庭困难。

据了解,去年3月,被害人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重伤二级,而对方经济困难,只支付了部分赔偿金。

梅县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接收到该线索后,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调查,深入宋某户籍所在村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案发前,宋某系家庭唯一劳动力,其女儿在读小学,70多岁的老父亲需赡养。案发后,宋某仍神志不清,生活无法自理,家庭失去经济收入来源,且仍有医药费未结清。按照有关规定,宋某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其妻子李某及女儿系“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全面评估,该院决定予以宋某家庭2.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该家庭的后续救助,梅县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落实多元化救助,主动与区妇联沟通联系,将李某列入关注对象,符合相关条件时及时开展救助,镇村两级同时跟进落实低保、评残等。此外,梅县区检察院还指定社工介入,为其一家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

救助金发放当天,梅县区检察院司法社工还对李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引导,跟踪了解其女儿的心理状况。接下来,该院将持续对该家庭进行心理健康帮扶,为困难中的“她们”重燃希望之光,传递司法关怀。

近年来,梅县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构建一次救助、共同帮扶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为困难妇女撑起“暖心伞”。2023年至今,共救助困难妇女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张菊莉

编辑:廖键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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