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梅县区表彰不可或缺的“她力量”!

掌上梅州讯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3月6日,梅县区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暨区妇联二届三次执委会议,通报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进一步凝聚全区广大妇女智慧和力量,助推梅县建好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区。

会议通报表彰省、市、区的先进典型,揭晓了2023年度“美丽庭院”、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创业创新基地、“自强不息好少年”及“孝老敬亲好媳妇”等评选结果,与会领导为先进典型授荣,梅县区共14个集体及174个家庭和个人受到表彰。随后,先进代表进行发言。

梅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骆小锐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妇女同胞致以诚挚问候和美好祝福,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他希望,全区广大妇女同胞和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自觉当好广大妇女的“娘家人”,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之基,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积极策划用好线上线下平台,把党的创新理论讲明白讲鲜活,不断完善妇女先进典型培树机制,讲好奋勇争先的梅县巾帼故事;二是突出服务大局,助力振兴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不断丰富巾帼建功系列活动新内涵,在“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社会服务、基层治理中大显身手;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效,持续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妇联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打造富有梅县特色的妇女工作品牌,努力成为妇女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

表彰结束后,梅县区妇联还召开二届三次执委会议,总结2023年区妇联主要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安排。

省级荣誉通报:

1.根据省妇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表扬广东省“美丽庭院”“美丽庭院”示范户和“美丽庭院”示范村的通知》(粤妇字〔2023〕14号),陈满灵家庭、陈森粦家庭、谢龙文家庭、梁玲家庭、朱新悦家庭等14户家庭获评2023年广东省“美丽庭院”;陈满灵家庭、蔡敏家庭获评2023年广东省“美丽庭院”示范户;程江镇古塘村获评2023年广东省“美丽庭院”示范村。

2.根据省妇联《关于命名2023年广东省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就业实习基地的决定》,梅州市雁双飞生态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广东省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就业实习基地。

市级荣誉通报:

1.根据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命名2023年梅州市“美丽庭院”的通知》(梅市妇函〔2023〕21号),陈醒兰家庭等20户家庭获评2023年梅州市“美丽庭院”。

2.根据市总工会、市妇联《关于命名2023年梅州市巾帼创业创新农业基地和做好项目扶持工作的通知》(梅市妇函〔2023〕20号),广东天草实业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梅州市巾帼创业创新农业基地。

3.根据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省雁洋公益基金会《关于广泛宣传2023年度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的通知》(梅市妇字〔2024〕1号),南口镇叶龙锐、白渡镇叶委慧、水车镇廖芸娴获评2023年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桃尧镇谢春凤、梅南镇李美英获评2023年梅州市“孝老敬亲好媳妇”。

4.根据《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3 年梅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梅县区司法局、梅县区特殊教育学校、梅县区隆文镇卫生院、广东路达分公司监控中心、广东芸香实业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刘伟梅等8人获评2023年梅州市三八红旗手。

区级荣誉通报:

1.根据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2023年梅县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梅县区委发〔2024〕4号),广东路达分公司畲江收费站、区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区中医医院急诊科护理团队、南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区第二实验幼儿园6个集体获评梅州市梅县区三八红旗集体;刘锐君等27名同志获评梅州市梅县区三八红旗手。

2.根据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文明办《关于命名第四批梅州市梅县区星级“美丽庭院”的通报》(梅县区妇字〔2023〕16号),何兰英、黄涛、李华香、丘国辉、叶科、宋绍栋、伍海先、黄在国、罗晓平、房金伦共10户被评为2023年第四批梅县区星级“美丽庭院” 五星示范户;沈广能等20户被评为四星示范户;潘钦胜等30户被评为三星示范户;杨海峰等40户被评为星级示范户。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特约记者:冯森达 王雅 曾勇 傅思林

编辑:廖键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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